一、政策依据
参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8〕9号)
二、补贴对象
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学生(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或成人教育类学生):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提交上级部门,经上级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
补贴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主自愿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辅导员。
2.各毕业生辅导员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杜绝虚报冒领行为,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汇总到学院各系,各系审核材料,并公示7个工作日。
3.各系于毕业年度的10月底之前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及公示后无异议的申请名单,汇总到招生就业处,学院汇总复审后,填报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报送龙泉驿区就业局,过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