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调整改派的毕业生,向学院提交原就业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新单位接收函(协议书)以及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批后,方能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申请改派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因身体原因被退回等);
3.原派遣单位的解约证明(须加盖原协议书上有效公章);
4.与拟接收单位所签的就业协议或接收户口和档案的有效证明(须加盖用人单位有效公章);
5.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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